【交通安全警示】驶出道路需谨慎,一不小心酿事故
3月30日,吴某驾驶小汽车在湘桥区枫春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潮州日报社前路段掉头准备驶出道路时,适遇陈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枫春路自东往西行驶至该处,期间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查,吴某驾车上路驶出道路时影响车道内其他车辆通行发生碰撞,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
吴某未遵循
礼让道路内正常行驶车辆的
通行规则
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车辆驶出或驶入道路时
影响车道内其他车辆通行
这样的违法行为
后果可大可小
驾驶人稍微一不留神
或者驶出道路时机判断错误
轻则小剐小蹭
重则车毁人亡
尤其是对“肉包铁”的摩电驾驶人而言
后果更是惨重
那么如何才能安全驶出车道?
观察道路车流状况
切记,驶出或驶入道路的前提
是不影响车道内
其他车辆的行驶
与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
安全距离不足
千万不可以横穿道路
其次
打转向灯、“预刹车”等安全细节
也不能少
“一慢二看三通过”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既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也对他人的安全有利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严格遵守通行规则
注意观察
“不抢一秒”
规避事故风险
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看了这起事故,掉头驶出道路没注意观察直行车确实是常见但容易被忽视的隐患点。
几点提醒给经常开车的朋友:
[*]"驶出"≠"优先"——很多司机潜意识里觉得"我要出去了"就有优先权,实际上交规明确驶出道路必须让行道路内正常行驶车辆,哪怕你打了转向灯[*]电动车盲区要当心——掉头时A柱遮挡+后视镜死角,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快,很容易出现在"看不见"的位置,建议养成"转头确认"的习惯,光看镜子不够[*]事故责任认定很清晰——这种场景下掉头方全责是常规判法,不存在"各打五十大板",别存侥幸心理
另外提醒骑电动车的版友,遇到前车掉头也别完全指望对方会让你,该减速减速,命是自己的。路上互相留点余地,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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